安吉县人民政府区域交流合作办公室(安吉县投资促进局)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,拟定区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,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的规模、方向和产业导向,报县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。
(二)研究制定区域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,报请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(三)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。负责投资环境、投资政策、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,做好联络互访、投资考察、招商洽谈、跟踪服务等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(境)内外开展招商活动,密切同国(境)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团体、工商企业、金融组织、商务机构的广泛联系和投资合作。
(四)负责全县区域合作的指导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做好我县与中央、国务院和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杭州市各有关部门以及中央直属企业政务、经济、商务、投资等方面的联络协作;协助做好县内企业外出设窗口的联络与服务;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在外安吉商会等社团和在外安吉人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人才智力技术引进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。拟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;负责招商数据统计,及时掌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,并提出相应对策,为县委、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。负责驻外联络处和驻外招商组的管理。
(六)负责招商网络建设,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储备库和重要客商名录库;负责政府招商引资中介工作,确认中介人员资质,兑现相关中介政策;通过在境内外设立招商机构、委托招商、网上招商等形式,创新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。
(七)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地交流合作代表团(组)来访及县领导对外地交流合作出访的组织、联络和服务工作;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和遣返信访人员。
(八)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全县性节庆活动(会展)的调研论证、联络对接、策划实施等工作,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成果转化。
(九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安吉县接轨上海融入杭州工作办公室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县委、县政府接轨上海融入杭州各项决策任务,协调、指导各职能部门和乡镇(街道)接沪融杭工作,组织实施县接沪融杭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。
(二)负责制定我县接轨上海融入杭州的总体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,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(街道)。
(三)负责督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(街道)接沪融杭工作进度,对接沪融杭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检查。
(四)积极宣传安吉产业政策和人文生态环境以及良好的旅游休闲资源,为安吉接沪融杭工作创造良好条件。
(五)收集整理沪杭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各类信息,为县委、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,同时为各部门和乡镇(街道)以及各类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。
(六)做好我县与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及在沪企业政务、经济、商务、投资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。
(七)做好我县与省委、省政府和杭州市各有关部门以及杭资企业政务、经济、商务、投资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。
(八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